应用法律控制融资租赁风险(应用法律控制融资租赁风险的方法)

槐城律师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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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郭晓杰律师受邀为大连装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装备租赁公司)开展“民法典下融资租赁交易法律风险分析”专题讲座。


郭晓杰律师为装备租赁公司做“融资租赁法律风险分析”专题讲座


装备租赁公司于2012年6月6日成立,现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出资企业分别为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国有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连港投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荣海丰集装箱有限公司(外资)。成立六年多来,依托出资企业的雄厚实力和背景,充分利用东北振兴的历史机遇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装备制造业得天独厚的条件,业务发展十分迅速。


目前已经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装备租赁公司业务分布广泛,已涉及港口、能源电力、装备制造、教育、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10多个行业领域,并与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郭晓杰律师为装备租赁公司做“融资租赁法律风险分析”专题讲座


郭晓杰律师作为装备租赁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融资租赁业务的常见问题以及装备租赁公司的业务流程,以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背景,分别从融资租赁法律法规概述、你做的真的是融资租赁业务、如何保护租赁物权、怎样实现租金债权四个部分对融资租赁业务法律风险进行系统性讲解。


参与讲座的人员大多为企业一线业务、财务、资产部门人员,在讲座的过程中,郭晓杰律师采取问答形式,先对《民法典》对融资租赁制度出重大修改的部分以问答形式进行讲解,在此基础上又对现场反馈的问题进行解答。


讲座期间,大家踊跃发言和提问,现场气氛活跃,本次专题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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